之后几十年中,教会批评、抵抗、对质的意愿在减弱。与此同时,教会中对这节经文和其他类似经文(参看路6:37;约3:17)的误解、误用现象已经生根,导致教会在纪律和论断方面的观念有所偏差,对信徒没有应有的责备和劝诫。“很多人错误地引用这段经文来建议信徒不要因任何事评估或批评任何人。我们的时代恨恶绝对的事物,尤其是神学上和道德上的绝对道理,因此这种简化的解释为逃避对质提供了方便之路。包括很多宣信的基督徒在内,人们在现代社会倾向于抵抗教条主义和关于是非的坚定信条。许多人喜欢提包容一切的爱、妥协、普世教会、合一。对于现代的宗教人员来说,这些才是值得扞卫的真正‘教义’,其它与之不同的教义必须让路。”
但是《马太福音》7章1节并不是说要为了合一而逃开冲突,或是以爱心为借口忽略教义和道德偏差。正如我们在本系列讲道中查考的被滥用的许多经文一样,只要看前后文,我们就可以发现基督最初的意思是非常清楚的。“在很多群体,包括福音派教会内,人们认为那些立场坚定、勇于质疑社会和教会的人在违背经文中这条不可论断的命令,或将他们视为麻烦制造者,至少也是爱抬扛的人。”
从这个上下文来看,这与禁止论断完全不同。基督在谴责一种具体的论断,即他在对法利赛人和税吏的比喻中提到的那种自义论断。“如果主的这段讲道教会了我们什么东西的话,那就是他的跟随者应在他们的所信所行上慎思明辨,他们必须不遗余力地去判断真理和谬误、内在和外在、现实和虚幻、真正的正义和虚假的正义。总之,他们要去判断是神的方式还是其它方式。”
耶稣在《马太福音》7章1节提醒宗教精英他们不是最后的审判官,他们也要站在神面前,他们也不想被自己严厉自义的标准论断(太7:2)。今天的信徒也要留意这个警告,在个人圣洁和与其他信徒相交时避免假冒伪善。“耶稣在此是说文士和法利赛人自义、自我中心的论断以及对别人毫无怜悯的定罪。他们主要关心的不是帮助别人脱离罪并走向圣洁,而是要将行为和态度不符合他们属世、自制的传统的人打入永恒的审判。”
当我们以傲慢、自义的心彼此责备论断时,我们就是在狠狠地伤害基督的身体。但是,正如约翰·麦克阿瑟在书中所说的那样,如果我们没有按照神的心意判断、辨别,我们也是在损害教会。“无论何时,在指出别人的罪时,我们都必须存着柔和而非骄傲的心。我们不能扮演审判官的角色去审判,好像我们是神一样。我们不能扮演上司的角色,好像我们可以豁免于这些标准。我们决不能像虚伪的人那样——责备他人,同时为自己开脱。”
分辨真理不一定就意味着分裂教会。如果我们忠心地跟随基督的样式,就能出于爱和谦卑而非骄傲自义的心互相责备,也能谦卑地接受别人意见,不急于为自己争辩或是出于报复论断对方。“然而,即使对于真正谦卑悔改的信徒来说,这也是危险的。第一个危险是……以为我们在教会没有权利反对错误教义或错误行为的结论,以免我们落入自义的论断中。这样我们就不愿按照主的清楚要求指出弟兄的罪。第二个危险与第一个危险有很大的关系。如果我们害怕指出教会中的错误和罪,就容易变得是非不分、没有辨别能力。教会以及我们的生活都会越来越陷入堕落的危险之中。彼得看到罪对会众的影响时(彼前4:15),他呼吁教会要勇于指责、批评:“因为时候到了,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彼前4:17)。信徒必须具有辨别能力,并且在必要时合宜地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