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滥用经文:信徒能操纵基督的能力和同在吗?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甚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太18:18-20)

    你多久能在教会听到别人引用这段(至少是部分)经文呢?

    我在灵恩派教会时,每次祷告会人们都会引用《马太福音》18章18-20节,牧师在讲道时也经常引用。事实上,我不知道还有哪段经文被如此频繁引用,但却很少很人针对这段经文讲道。我们能定期地捆绑魔鬼的力量,释放天上的天使军团。我们总是提醒自己,耶稣在我们当中,因为我们至少有两三个人。

    我曾经所在教会不是唯一例子。事实上,那些自诩为属灵争战专家和特别强调基督同在的人最喜爱这节经文。很多教义和错误运用都源于人们肢解这段经文。

    例如,臭名远扬的信仰治疗师和成功神学教师本尼·享(Benny Hinn)强调《马太福音》18章18节是超自然能力和属天权柄的应许:

“你意识到地上的运动会影响天上的运动吗?你意识到神的孩子可以通过祷告影响天上的决定吗?主说:‘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18:18)。这种力量是多么可畏,它可以释放天使来执行神在地上的命令、捆绑魔鬼,使敌人的诡计不得逞!” 

    再看理克·华伦(Rick Warren)的结论。理克对这段的理解和应用远不如前者壮观,但他在19-20节用了相似的解经技巧:

“许多人错失祝福,因为他们只是自己祷告。但是,耶稣教导我们祷告时,提到要一起祷告。一起祷告是有力量的。如果你没有与其它信徒一起祷告,就没有得到你所需要的支持。你错失基督徒的一个特权。耶稣说‘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甚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太18:19-20 TEV版本)。这正是与其它人一起祷告的力量。” 

    乔易斯·梅尔(Joyce Meyer)与本尼·享的言信派一样,她还广受电视观众的欢迎,但是她的事工更注重日常生活的实际运用。她甚至将《马太福音》18章20节应用于婚姻辅导:

圣经说同心合意是有力量的……

如果你想使你的婚姻和祷告生活有力量,就必须与别人相处。关键问题在于:一对互不认同的夫妻怎么能同心合意呢?当人们不再自私,就能同心合意了。自私是不成熟地自我表现。重要的是关心别人的个人需要,谦卑自己,尽力满足别人的这些需要。

    一旦如此,你就可以在主里和谐地生活,并且“有两三个人奉祂的名聚会”,神就与他们同在。因此今天就决定与你的配偶同心合意,在主面前合一地生活吧!

    同一段经文如何能表达这么多迥异的观点呢?这些解释是《马太福音》18章18-20节的本意吗?这些解释是贴着作者原意,还是根本完全偏离了这段经文的意思?说到底,这段经文和属灵争战、团体祷告或婚姻合一有关系吗?

    像本系列的前几篇文章一样,我们先要看这段经文的语境。前后经文对这几节经文的意思有什么提示?在这里,前面的经文与本文所讨论的经文一致: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太18:15-17)

    粗略读这几节经文,你就可以清楚知道这段经文的焦点不是属灵争战、婚姻合一、或增强祷告会能力。这段经文是在谈到教会纪律的背景下提出的。所有捆绑、释放、合一和基督的同在都是针对教会纪律而言。换句话说,《马太福音》18章18-20节是指当教会带领人聚在一起处理不悔改的罪人时,他们有天上的支持。

    约翰·麦克阿瑟解释说,当很多人将这几节经文从语境中抽离时,他们的理解就错了:

“耶稣在第18-19节的应许被历代教会严重地错解……许多灵恩派的信徒引用这些应许(以及其它应许如《马太福音》7章7节和21章22节)来祈求神给予任何想得到的祝福和优待。

    但是鉴于耶稣之前说话的语境和当时拉比的表达,以及经文的语法结构,很明显祂不是在教导神可以向人的意志屈服。祂不是说人可以强求天上做事。恰恰相反,祂的应许是当祂的子民将自己的意志屈服祂的意志时,祂将认可他们的顺服并赐予相应的力量。

    耶稣继续教导教会纪律。祂不是在教导向神祈求特别的祝福,更不是在教导教会或是任何一个教会带领人具有权能赦免会员的罪,而是在宣告教会具有神圣权力,在会员拒绝悔改时予以管教。 

    那么关于属灵领域捆绑及释放的权能呢?麦克阿瑟同样谨慎地指出了这一解经谬误:

“拉比有时会提到一个原则或行为在天堂被捆绑或释,是指这个原则或行为在神启示的话语中被禁止或许可……只要信徒的宣告是基于神的话语,他们就有权柄宣告罪是否被赦免。如果一个人已接受耶稣基督为救赎主,教会就可以带着完全的信心告诉他,他的罪已得到释放和饶恕,因为他已经达到神饶恕的条件,即信祂的独生子。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拒绝承认基督是救赎主,教会可以带着同样的信心宣告他的罪被捆绑和不得饶恕,因为他没有达到神饶恕的条件。” 

    《马太福音》18章15-17节是基督关于教会纪律执行的解释。第18-20节对他的教导作了扩展,告诉我们维持教会纪律的带领人具有属天的支持。约翰·麦克阿瑟这样描述:

“耶稣还让祂的门徒放心,祂将在门徒洁净教会时与他们同工:‘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不但父肯定了按祂话语执行教会纪律,子也对此予以肯定……用这句经文说两三个人的敬拜或祷告会有主的同在,并不符合教会纪律的语境,这样的意思为多加。基督永远与祂的子民同在,甚至一个因坐监与其他信徒隔开的基督徒也有主的同在。

    从上下文来看,主要求在执行纪律的过程中需要有两到三位见证人。奉神的名祈求和做事不是说出祂的名,而是按祂的属天旨意和性情祈求或做事,因为 见证人奉祂的名聚集是为了忠心地代表主核实弟兄姊妹是否犯罪,需要悔改。当教会奉主的名并为祂名和荣耀的缘故聚集时,应在祂的能力和权柄之下,凭着天上的肯定和合作,做自我洁净的工作。” 

    可以说由于教会对圣经提出的纪律问题(太18:15-17)保持沉默,很多人对《马太福音》18章18-20节有着形形色色的误解和误用。这些经文一旦被人从语境中和原始意图中抽离出来,就会被用来支持各种错谬的立场和借口。

    我们对圣经的理解能直接影响运用。我们最好记住保罗对提摩太的劝诫:“你当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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